購屋流程簡圖.png

▲以上資料整理自591、信義房屋

在雙方好不容易商議價錢成功、付完訂金、敲定簽約日期之後,應該準備哪些資料?又有哪些需要特別留意的事情?若賣方為代理人,與賣家本人簽約有什麼不同?


  準備簽約前,通常有35天審閱契約的時間,而簽約當天,最重要的莫過於確認雙方的身分,並記得確認賣方的土地、建物權狀的「正本」。另外,若賣方是代理人,則須要好好檢查授權書及授權人的身分是否與授權書一致,如果有請代書,則可由代書來檢查。

  若雙方身分都沒問題,接下來就要協訂契約內容達成一致,買家需仔細審閱契約內容(契約可由代書或買賣雙方提供),並核對與權狀中填寫的內容是否相同,若對契約存在疑問或不滿,應在此時提出,並與賣家商議以達共識。

  重點檢查項目:
  1.須特別留意契約上載明的土地、建物坪數是否正確

  2.有無限制登記,及土地使用分區為何(住宅用地、工業用地、商業用地)

  3.賣家設定的銀行抵押金額(可作為支付賣家各期價款的依據)

  達成一致後即可進行簽約的動作,這代表買賣雙方須在房屋買賣公契和私契上親自簽名蓋章(買賣雙方或者代書均可提供,也可至地政事務所拿),而在賣方為代理人的情況下,須在簽立本人姓名後,附註代理名義並簽署代理人姓名,此外,若契約當事人未滿20歲且未婚,則須由法定代理人來簽約。

  「公契」:即公定契約,用於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時申報,須貼印花稅票。

  「私契」:即私定契約,用以載明實際交易價格,並詳列交易的各種約定,不用貼印花稅票。

  簽約完成後,買方需支付第一筆簽約款(先前支付的訂金可抵扣相應額度的簽約款)給賣方,通常習慣上會分為四次給付(分別於:簽約、用印、完稅、交屋,給付),且賣方可要求買方剩餘的款項簽立尾款擔當本票。值得住意的是,若存在銀行貸款問題,貸款金額通常視為尾款於交屋時給付,其餘自備款部分則分別在前三次給付,各次給付金額於簽約時由雙方約定。 

購屋流程:簽約

arrow
arrow

    宅集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